“加快市区经济转型升级,提高中心城市竞争力,阳江市将坚持集聚集约发展,以城南新区为重点,规划建设总部经济区;在阳江高新区等地规划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总部生产基地,强化总部企业与园区产业融合。”近日,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市区总部经济发展的意见》,对阳江市发展总部经济作出明确部署。
《意见》提出,要坚持以产业升级为导向。积极扶持发展与高新技术相结合的先进制造业,以企业管理、设计、研发、物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为代表的生产性服务业,以金融、法律、鉴证、咨询、中介为代表的商务服务业,以及其他有利于优化市区经济结构、增强区域竞争力的产业。坚持外引与内育相结合。积极吸引跨国公司、国内大型企业集团、省内外优秀民营企业在阳江设立总部或区域性总部,引导总部在外的阳江籍企业回归。同时,大力支持本市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具有品牌和规模优势,发展态势良好、关联带动力强的企业在本市设立总部、扎根阳江,进一步促进企业做强做大。坚持集聚集约发展。以城南新区为重点,规划建设总部经济区。在阳江高新区等地规划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总部生产基地,强化总部企业与园区产业融合。
《意见》明确规定,本市认定的总部企业,是指在阳江市区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并在中国境内投资或授权管理和服务的企业不少于3个(其中阳江市外企业2个以上),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总资产不低于2亿元、年销售额不低于5亿元的内外资企业。优惠政策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对市外引进的总部企业,自认定之日起十年内,按其缴纳“三税”(指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下同)阳江本地收入部分的50%给予扶持;对本地产生的总部企业,自认定之日起十年内,以该企业上年“三税”阳江本地收入部分为基数,其增长超10%以上部分的50%给予扶持;对在国内、境外上市或借“壳”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至阳江市区的市外总部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对总部企业免收其属市级执行和有权减免的行政性收费。行政服务保障上,《意见》从建立市领导与总部企业沟通机制、建立引进人才进入绿色通道、做好企业融资协调和服务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