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亚湾区明年投40万扶持企业创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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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宇川 文章来源:惠州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12 14:10:09  |
日前,大亚湾区首批获中小(民营)企业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11家企业出炉,这些企业将得到15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据悉,为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鼓励支持全区中小(民营)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做强做大企业,该区财政设立扶持中小(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出台《大亚湾区财政扶持中小(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审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此举得到全区中小 (民营)企业一致好评。
根据该《办法》,申请对象须在大亚湾区内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民营)企业以及为中小(民营)企业服务的担保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项目。申请人申报项目须为中小(民营)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重点项目、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项目、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争创品牌建设项目中的一项。大亚湾区财经办公室会同该区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采用评审制等办法确定资金使用项目,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办法》规定,优先支持科技型、外向型、吸纳下岗职工就业型、农产品加工型以及 “大亚湾区民营企业10强”企业等,优先支持产业集群的发展。
每年安排15万元支持中小(民营)企业信息化建设
该《办法》规定,今明两年每年安排20万元资金用于扶持中小(民营)企业建立信用协会。今年安排20万元,明年安排40万元,2010年以后每年安排60万元资金,用于扶持企业争创品牌,而上年度没使用完的资金将滚入下年度使用;投资建设旅游、商务酒店,对被评为“三星级酒店”、“四星级酒店”和“五星级酒店”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8万元和12万元;连续两年参加区有关部门组织的产品展览、展销会的企业给予奖励2万元。
《办法》鼓励、扶持培育企业上市发行股票,从2008年开始,每年安排20万元资金滚动使用,扶持培育企业上市发行股票,经区财经办组织有关部门核定为上市培育企业的,每年给于补助6万元,培育期不超过3年;对于成功发行股票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办法》还规定,每年安排15万元支持中小(民营)企业信息化建设。扶持企业建立科技队伍、建立实验室、进行技术改造、技术升级和产品研发,今年安排240万元,2009年以后每年安排200万元。
确保专项资金用得其所
《办法》称,将建立检查制度,该区财经办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解决。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应依法办事,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被检查的企业要主动配合检查人员做好相关工作,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不得阻碍检查工作的正常进行;同时建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区财经办将根据工作职责对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申请、审查、评审、审核、公示、下达、使用、检查、验收等环节建立档案,并对项目单位的申请材料、资金使用、项目进展及验收等情况建档备案。 |
文章录入:xiaozou 责任编辑:xiaozo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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