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比重从小到大,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走向成熟,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日益提高。而在惠州市,作为经济支柱之一的民营经济为经济腾飞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同时也在促进社会进步、改善民计民生方面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从牙牙学语到中流砥柱
30年风风雨雨,我市民营经济仿佛从牙牙学语的婴儿成长为肩负我市经济的中流砥柱。随着企业规模和所占市场份额的不断扩大,民营经济行业范围也在不断拓宽。从传统加工业到运输、建筑、餐饮乃至教育、卫生,从局限于国内生产到转向参与国际竞争,一串串渐显稳重的脚印俨然描绘出一幅腾飞的蓝图。
多年来,我市始终把发展民营经济摆在突出位置,民营经济呈现出持续快速增长的态势。近几年,我市民营经济更是进入了发展高速期。2007年末,全市民营企业总户数达18.79万户,比2003年增加11万户;注册资本722.21亿元,比2003年增加581亿元。私营企业2.13万户,比2003年末增加1.33万户;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398亿元,比2003年末增加300亿元,占全市GDP的36.7%。
随着规模总量的大幅增长,民营经济已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2007年,全市民营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税收总额达61.7亿元,占全市税收总额的26.6%。其中,民营企业地方税收额为35.1亿元,占全市地税收入的64.1%。
不仅如此,民营企业还成为我市解决劳动力就业的主渠道。2007年,全市民营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从业人数达80.9万人,比2003年增加了52.9万人;占全市就业人数的34.5%,就业人数超过国有企业。
科技创新促民企品牌化
在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同时,我市民营企业也在不断实现自身实力的攀升。从小作坊式的贴牌加工生产,到拥有成熟高新技术的规模化生产,民营企业在产业转型和产业升级的过程中逐步成长为我市自主创新、科技进步的生力军。近几年,我市民营企业中涌现出一大批涉足电子信息制造、生物制药、精细化工等现代高科技行业的佼佼者。据统计,2001年,全市民营科技企业仅30多家,2007年底,已发展到165家,其中,49家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全市民营企业共组建市级以上工程研发中心(含农业创新中心)43家,占全市创新平台的71%。惠州亿纬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成功研发出方型锂亚硫酰氯电池,打破了此类电池一直由美国企业垄断的局面。惠州天缘电子有限公司与中国科技大学等多所高校进行深入合作,研发出车载影音系统,产品90%销往海外。
科技创新必然带来企业含金量的跃升。从自产自销的传统经营模式,到闯出中国走向世界的外向型经济,我市民营企业正大步迈向品牌化。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服装制造业、制鞋业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区域品牌,我市先后获得“中国男装名城”、“中国女鞋生产基地”称号。富绅衬衫多年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NVC”雷士照明品牌已成为国内照明行业领先品牌,“雷士照明”也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目前,全市民营企业拥有省名牌产品20个,省著名商标28个,中国名牌产品2个,中国驰名商标1个。
有力政策措施为民企保驾护航
“我市民营经济的异军突起离不开党委政府的鼎力支持。”日前,市工商局原个体私营经济登记管理科科长、退休干部张汉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纵观民营经济在我市的发展历程,民营经济自改革开放以来始终摆在全市经济工作的重要位置。
“我市历来大力提倡打破所有制界限,发展混合型企业,推行股份制,优化投资主体和投资结构,并把扶持民营经济发展作为振兴经济的重要工作内容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张汉平介绍说,自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允许私有经济和个体工商户存在后,民营经济曾遭遇生产范围狭小、经营门槛过高、审批手续复杂等突出问题,严重制约自身发展。我市率先行动,通过出台坚定有力的政策、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保驾护航。
1988年,我市采取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为民营经济的快速增长和规模化发展奠定了基础。1994年,我市放宽民营经济的经营条件和经营范围,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交通能源基础产业、建筑业和旅游、服务、文化娱乐等第三产业项目。同时,放宽财税和信贷政策,为民营企业的开户、资金结算提供方便。
为促进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从2005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中小企业专项扶持资金,用于科技型、外向型、吸纳下岗职工再就业型和农副产品加工型民营企业贷款贴息。同时,进一步放宽民营企业的投资领域和经营条件,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并放松资本限制条件,更从发展园区经济、扩大产业规模、提高企业素质、增强整体竞争优势、完善信息服务等诸多方面给予民营经济发展以方向性的指导。
今年,我市先后出台《惠州市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惠州市财政扶持全民创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政策措施,对在我市年度纳税额前5名的民营工业企业、民营现代服务业企业各奖励10万元;对被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程技术中心的民营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配套经费补助;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金奖的民营企业,市财政给予奖励50万元;对获得省发明专利金奖的民营企业,市财政给予奖励15万元;对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在国内成功上市的我市民营企业,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对一般贸易项下年度自营出口在全市生产型民营企业中排名前10位的民营企业,市财政给予各奖励10万元。
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使我市民营经济更加快速向前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