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自成立以来,始终密切关注小企业融资的困难,并联合国务院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寻求解决办法。从2005年开始,银监会把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改善小企业金融服务列入工作重点,要求不能单纯把它看成一项具体的银行业务,而应视为带有战略意义的创新和改革来认识。 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不断演化并对中国经济造成更大不确定性影响的形势下,为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方针政策,金融业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更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积极的影响。
12月5日,中国银监会出台了《关于银行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指导意见》,鼓励商业银行设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从风险定价、成本利润核算、信贷审批、激励约束、违约信息通报和风险管理六方面进行创新,以提高小企业金融服务效率和水平。银监会此举是在贯彻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方针政策的具体行动,是健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解决当前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非常现实的作用。
2008年11月10日,国务院出台扩大内需的十项措施,强调加大金融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要把信贷投放的重点放在中小企业上。11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解决企业困难、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会议明确提出,“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抓紧完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加大银行信贷支持力度,提高中小企业产品的政府采购比重”。12月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九项政策措施,再次强调要加强和改进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服务。正是在此宏观经济和政策背景下,中国银监会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的战略部署和重要方针政策,制定并健全了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机制,以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力度。
按照银监会的《指导意见》要求,商业银行设立准子银行、准法人机构性质的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将建立独立的风险定价机制、独立的成本利润核算机制、建设高效的信贷审批机制和独立的激励约束机制等,这是对此前在2005年银监会出台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小企业贷款六项机制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是小企业金融服务机制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
中国银监会自成立以来,始终密切关注小企业融资的困难,并联合国务院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寻求解决办法。从2005年开始,银监会把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改善小企业金融服务列入工作重点,要求不能单纯把它看成一项具体的银行业务,而应视为带有战略意义的创新和改革来认识。
通过考察国际上有关小企业贷款方面的良好做法和先进经验,结合我国银行业及小企业客户双方普遍存在的问题,银监会于2005年7月出台了《银行业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着力引导和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和商业化运作模式,努力建立和完善风险定价、独立核算、高效审批、激励约束、专业培训和违约信息通报六项重要机制。
进入2008年以来,银监会加强了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政策引导,协同央行安排专项信贷规模,统筹用于小企业、“三农”和灾后重建,并明确提出两个“不低于”目标,即对小企业信贷投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现在又鼓励商业银行设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六项机制”,这不仅是银行监管工作的重要进展,而且是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改善和中小企业改革发展的福音。
改革开放30年的实践表明,广大中小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的基础力量,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贡献度不断提升,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群体。据统计,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已经超过4200多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8%,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GDP的60%左右,上缴税收约为国家税收总额的53%,并提供了全社会70%以上的就业机会。
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不断演化并对中国经济造成更大不确定性影响的形势下,为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方针政策,金融业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更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积极的影响。
2008年,央行灵活运用货币信贷政策工具,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8月初,针对汶川特大地震的实际情况,央行提出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灾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持灾区中小企业发展的贷款总量可适当放宽。9月初,央行明确规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规模在年初规模的基础上增长10%,新增部分主要用于中小企业、“三农”和灾后重建等领域。11月,央行全面放开贷款规划限制,支持银行业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同时,为提升金融机构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央行一方面大力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为中小型商业银行提供融资方便,增强其对中小企业的放贷能力;另一方面,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试点。
为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央行、银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有关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工农中建等国有商业银行从贯彻落实国家宏观政策、推动银行经营健康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发展中小企业业务、实施客户结构战略调整对未来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国有商业银行深入贯彻落实央行和银监会有关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政策和金融服务要求,以加快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发展,努力提高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水平为主线,充分借鉴国内外银行同业较为成熟的业务管理经验,积极构建各家银行独具特色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目前,四大国有银行正在探讨形成一套自成体系的中小企业贷款业务授权、审批、管理、核算、考核、激励、审计、问责免责机制,积极有效地开展了中小企业贷款业务。
2008年,国有商业银行加大了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帮助大量中小企业解决了资金紧缺的燃眉之急。2008年上半年,工行累计向小企业投放贷款1649亿元,工行有融资余额的小企业客户数量继续增加,小企业融资余额已达3218亿元,比年初增加300亿元。截至6月末,农行小企业授信户数达53万余户,贷款余额达2597亿元。截至9月末,建行小企业贷款余额达2548亿元,比年初增加405亿元。中行制定了《中小企业业务指引(2008年版)》等9项管理办法,2008年1月在上海和福建泉州开始中小企业业务新模式试点,8月中行在公司金融总部内成立中小企业业务模块,初步形成了中小企业业务的新模式。
现在,国有商业银行及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银监会的《指导意见》要求,应当尽快设立各自的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在此前中小企业信贷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独立的风险定价机制、独立的成本利润核算机制,建设高效的信贷审批机制、独立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专业化的小企业金融服务人才队伍、违约信息通报机制、独立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授信尽职免责制度,以及单独的小企业贷款风险分类和损失拨备制度等等。在此过程中,既有挑战,又有机遇。总的来看,机遇大于挑战,相信商业银行在健全和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机制的进程中,将开辟中小企业金融业务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打造出银行业持续稳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并由此为新一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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